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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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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法 | 行贿罪入罪标准及量刑(最新)

    时间:2019-11-28 16:35:11 浏览:
    导读: 刑法对行贿罪采用了“数额+情节”的方式来定罪处罚,无疑在评价行贿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时更加准确,增加了法律适用的客观性,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很好体现。

    1.刑法对行贿罪的规定:

    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法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对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片2.png

    (图片自网络,侵删)

    2.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立案追诉标准有2个。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是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对犯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规定: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并具有如下情形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对犯行贿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对犯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1)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同时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对犯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认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对犯行贿罪,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认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

    对犯行贿罪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平聚律师认为,刑法对行贿罪采用了“数额+情节”的方式来定罪处罚,无疑在评价行贿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时更加准确,增加了法律适用的客观性,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很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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