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1、向预审(律师接待室)提交
(1)授权委托书(刑格十九)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格八);
(4)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填写《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2、向看守所提交
(1)授权委托书(刑格十九)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格八);
(4)办案机关出具的《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或《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1、向检察机关提交
(1)委托书(刑格五)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刑格二)。
2、向看守所提交
(1)委托书(刑格五)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格八);
(4)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三、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
1、向法院提交
(1)委托书(刑格五)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刑格二)。
2、向看守所提交
(1)委托书(刑格五)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格八);
(4)起诉书副本或法院的裁判文书。
附表:
刑格一 | 律师事务所函 | 侦查阶段用 |
刑格二 | 律师事务所函 | 辩护人用(交检察院、法院) |
刑格三 | 律师事务所函 | 被害人代理用(交检察院、法院) |
刑格四 |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
|
刑格五 | 委托书 | 辩护用(交检察院、法院) |
刑格七 | 委托协议 | 辩护人(律所用) |
刑格八 |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 交看守所 |
刑格九 |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 交侦查机关 |
刑格十一 | 授权委托书 | 被害人代理人用 |
刑格十九 | 授权委托书 | 交侦查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