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M,我们办理的一个毒品案件当事人。林某,M的同案犯。
基本案情回顾:2017年3月19日晚,M与林某驾车到广东惠州市向“大东”购买毒品K粉,3月20日返回深圳。林某带着购买的K粉回到两人共同住处“X红花园”。M则按照之前与“赖某”的约定,驾车前往约定地点将一包K粉(净重3.2克,经鉴定,检出氯胺酮成分)以750元的价格卖给赖某。交易完毕后,民警从赖某身上当场缴获交易毒品K粉。警方随后在某加油站抓获M;在“X红花园”林某与M居住房间内查获从惠州运回的一包毒品K粉(净重999.8克,经鉴定,检出氯胺酮成分)及另外两包毒品K粉,(分别净重30.6克、1.9克,经鉴定,检出氯胺酮成分)
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从人被警方控制直到判刑,都要经历3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侦查阶段(公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和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一.案件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收集、调取M有罪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终结后,在移送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里,M被认定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共3项罪名。
公安机关发现M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线索,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立案,3月20日将M抓获归案。M的归案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的工作就已完成,公安机关仍要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调取M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以证实M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追究M的刑事责任。这个阶段,即称之为侦查阶段。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M涉嫌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三项罪名,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阶段中,我们在接受家属委托后,迅速开展辩护工作:
积极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向公安机关了解M涉案的情况;及时到看守所会见M并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并从其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情况,为其讲解其所涉嫌罪名、量刑及相关法律知识,让M对其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安抚M焦躁不安的心情。同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努力为M进行申请取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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