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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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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某涉嫌销售含有瘦肉精牛肉一案,王平聚律师团队

    时间:2016-08-18 16:41:10 浏览:
    导读: 王某某,为香港居民,平时闲时会帮人带点日用品过中国大陆。2015年6月份,身边做水客的朋友介绍有份带牛肉过关的差事,王某某心想刚好没事

    王某某,为香港居民,平时闲时会帮人带点日用品过中国大陆。20156月份,身边做水客的朋友介绍有份带牛肉过关的差事,王某某心想刚好没事做,就跟着朋友去带牛肉过关。王某某等人陆续从香港带了300件牛肉通过深圳市关口附近交给A某、B某。随后,深圳市公安局将王某某等水客抓获归案。被告人A某、B某收齐牛肉后驾车来到深圳市福田区某广场的附近准备与被告人 C某、D某交接时,被公安民警人赃并获。同年9月,被告人E某、F某先后被深圳市公安局抓获归案。经鉴定,缴获牛肉中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含量为5ug/kg

    经侦查可知:20156月初开始,被告人F某委托深圳某物流公司负责人E某替其运输没有经过检验检疫而从香港走私到深圳市的冻肉到内陆地区销售。首先,在逃男子李某聘请了被告人王某某等数十名水客,并安排上述水客从香港将冷冻牛肉通过深圳关口带到深圳市。李某再聘请了被告人A某、B某则在深圳市关口附近负责从水客手中收货并支付水客的费用。被告人A某、B某收齐牛肉后联系E某约定交货地点,然后将牛肉运到约定地点交给E某安排的C某、D某。C某、D某将牛肉运回深圳某物流公司仓库,E某再根据F某的安排将牛肉运输并出售给指定客户。公安机关认为王某某及其他数十名水客、A某、B某、C某、D某、E某、F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追究法律责任。

    20158月,王某某的家属来到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寻求委托王平聚律师团代为辩护。接受委托后,王平聚律师团积极会见当事人并在研究案卷的前提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努力寻找罪轻的证据。王平聚律师代表团出庭为王某某作出了以下几点辩护:

    一、被告人王某某作为涉案的数十名水客之一,只是参与零散地携带牛肉入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与辅助作用,是从犯。

    二、    根据现有证据,被告人只携带了涉案300件牛肉中的6件,所占比例很小,而且其参与犯罪的时间较短,获利较少,因此犯罪情节较轻。

    三、    涉案的300件牛肉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尚未流入消费市场造成实际社会危害,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四、    被告人王某某携带牛肉,不同于水客在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的行为,对牛肉有毒的情况并不自知,而是由于不了解国家对进口食品在包装和运输上的特殊规定,因此是不知法而犯法,并非明知故犯,主观恶性较小。

    五、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经过,其虽然对于自己的行为在法律评价上是否构成犯罪缺乏准确的判断,但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其危害,当庭自愿认罪,所以应认定其认罪态度较好。综合以上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恳请法庭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一年一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是含有非食品原料的,法定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本罪侵犯的客体有两个,一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心健康权,二是国家对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基于该行为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会造成较大威胁,国家法律规定了该罪名的法定刑较高。法院在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被告人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和王平聚律师代表团辩护意见的基础下,对王某某以销售有毒、有害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决结果明显是最轻判了!被告人王某某的量刑也在王平聚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范围内,这就是专业!!这是王平聚律师团队付出的努力的回报!这与一个专业的刑事团队敬业、认真、负责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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