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官方网站!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
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
全国热线:13902983029 (微信同号)
  • 网站首页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无辜者计划
  • 刑事合规
  • 刑事控告
  • 辩护罪名
  • 成功案例
  • 刑事资讯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赵某涉嫌盗窃一案,王平聚律师团队介入八个月成功不起诉

    时间:2016-05-20 17:57:28 浏览:
    导读: 赵某长期在深圳生活,认识了王某后,很快就陷入爱河,不久便打算结婚。为此,二人开始准备婚纱摄影及购买了婚戒,本案的焦点就发生在这枚婚

    赵某长期在深圳生活,认识了王某后,很快就陷入爱河,不久便打算结婚。为此,二人开始准备婚纱摄影及购买了婚戒,本案的焦点就发生在这枚婚姻钻戒上。由于赵某和王某因故发生了矛盾,王某报案说赵某盗窃他的钻戒,这枚戒指在淘宝上购买的,价值4万多元,而警方鉴定这枚戒指价值是8万多元。赵某在被警方抓捕后,其家属来找王平聚律师团寻求法律帮助。王平聚律师团在接受委托后,积极会见当事人赵某,去检察院阅卷,寻找赵某无罪的证据。现赵某已成功被取保候审。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王平聚律师代表团已提交过一次法律意见书,之后检察院的反馈是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紧接查阅了相关的补充侦查材料后,王平聚律师代表团又向检察院提交了另一份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主要理由如下:

    一、涉案真钻戒来历不明,而且该钻戒的《辨认笔录》和《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结论书》缺乏真实性、合法性,说明本案证据不够确实充分。对于涉案真钻戒,侦查机关没有提供《搜查证》证明其属于依法搜查取得,本案也不属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规定“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到紧急情况的场合,因此《搜查证》是不可缺的。再者,对涉案真钻戒的价格鉴证,违背了法定程序、缺乏技术和质量依据。赃物的来源、赃物的真实性、赃物的价值,是盗窃案的关键事实,上述情况反映本案相关证据(搜查证、钻戒辨认笔录、价格鉴证结论书)根本不能证明清楚这三个问题,故证据并不确实、充分。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盗窃行为的事实并不清楚。本案不属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允许口头传唤的情形,侦查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市却没有依法出示《传唤证》,而且事后也没有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有对其实施了非法取证。从侦查机关提供的讯问录像可见,该讯问明显是一名侦查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单独进行,并且通过指示问供和变相刑讯取得的。此外,犯罪嫌疑人供述时存在人格障碍与精神分裂症,其供述的可信度很低。

    综合以上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能排除虚假的可能性,全案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其确实存在盗窃行为。而根据被害人王某持钻戒向其求婚的照片放映,真实情况很可能是其在《移送起诉告知书》上所写“钻戒是王某求婚送给我的”综合上诉两点,由于证据不足,事实严重不清,建议人民检察院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本案作不起诉的决定。

    而检察机关在综合考虑证据、事实和承办律师的意见前提下,对赵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王平聚律师团队的工作得到了肯定,这与王平聚律师团队的专业尽职分不开!




    分享到:
    刑事律师
    
    免费热线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立即咨询我们

    我们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深圳刑事律师
    CopyRight © 2018 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网 粤ICP备16106572号-1 邮箱:7806915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