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雅,女,系香港人士,她为了备考补课的原因经常要往返于香港和深圳之间。为赚取路费,顺便带货,2014年5月14日,其就在香港通过电脑上互联网的“百度贴吧”查找相关信息,并查找到一条从香港“带货”到内地的招募信息。5月15日下午5时左右,按照网上帖子提供的信息,其前往取货地址(香港上水地铁站美心西饼店门口)。在该饼店门口,陈某雅联系到一陌生中年男子后,该男子交给她一个装有饼干盒的塑料袋,先是告诉她里面装的是五金,随后因陈某雅当面打开盒子查看,就告诉她说是2支玩具枪。因陈某对仿真枪有所了解,在该男子答复该枪支的杀伤力没有超过1.8焦耳后,陈某就答应带货。双方约定,陈某将枪带到深圳后,该陈在通过电话联系具体的交货事宜。双方还商定,该陈将枪支带到深圳超市的储物柜后,就将其本人的银行账号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给上述男子,拟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 “带工费”。该陈供认,经过海关入境通道时不向海关申报的原因是为了避免所带枪支被海关没收;陈某雅事先知道枪支带进境,海关将会没收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明知内地对杀伤力超过1.8焦耳的仿真枪禁止的规定。但其为了赚取路费而答应把他人枪支走私进深圳。
陈某雅母亲慕名找到我部王平聚律师,把情况诉说后,王平聚律师愿意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王平聚律师带领刑事部团队精英日夜奋战,搜集有利于陈某雅无罪和罪轻的证据。在搜集证据的同时,王平聚律师积极的与海关警方,检察院,法院等取得联系,向以上单位提交法律意见。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雅缓刑。陈某雅本人和家属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对王平聚及其领导下的精英律师团队充满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