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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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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红教授郑强包养情妇”诬陷者将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3-10-12 19:41:01 浏览:
    导读: “网红教授”郑强婚内出轨,包养情妇,网络侮辱、诽谤、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10月10日晚,一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举报“网红教授”郑强婚内出轨,包养情妇,引发广泛关注。

    10月12日,“郑强教授”公众号发布《关于近期网络上郑强同志相关不实新闻的严正声明》称:近期在网络上进行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账号“华趣”,现已证实其发布人实名认证为吕某,系刑满释放犯罪人员,所发布的全部文字与图片内容均为恶意编造、虚构的不实信息。

    声明中称:2023年3月,吕某以“粉丝”名义联系郑强,并讲述个人经历及在监狱服刑的体会感想,希望得到相关帮助。2023年6月,吕某再次联系郑强,希望在其社会工作方面获得郑强支持,要求为其介绍资源。

    “吕某的实际诉求是让我本人出面做担保,为其借款1000万元,被直接严词拒绝。于是吕某开始不断编造各种不实信息和证据,陆续通过线上和线下各种方式对我的个人名誉进行诽谤,意图以此达到敲诈、勒索财物的目的,并且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6月下旬,我已主动向省纪委领导报告和说明该事件的相关情况。”

    郑强在声明中强调,吕某发布虚假信息,所述内容均为捏造虚构,对其本人进行敲诈和勒索,严重损害其个人名誉,造成极坏影响和极大伤害。“如我本人存在任何违反纪律和法律的言行,我本人愿意接受组织的审查和处理。”

    其实类似该事件并非个例,只不过因为主角是郑强教授才进一步引起了社会关注。

    近年来,随着迅速发展网络技术带来便利生活的同时,也会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尤其网暴乱象频发甚至构成违法犯罪,不仅当事人的人格权、人格尊严造成严重侵害,也网络生态造成严重污染、网络风气造成严重毒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因此为适应网络时代形势变化,让网暴者受到制裁、付出代价,为被害人讨回公道、伸张正义,回应社会关切、净化网络生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于9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共20条,包括明确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明确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等,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坚持严惩立场,依法能动履职,为受害人提供有效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众安全感,维护网络秩序。针对网络暴力的不同行为方式,分别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定罪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意见明确,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要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查明行为主体,收集相关侮辱、诽谤信息传播扩散情况及造成的影响等证据材料。对于网络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已构成犯罪但不符合公诉条件的,可以告知报案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网络暴力案件立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内部监督。

    意见还就保障受害人权益、强化衔接配合、做好法治宣传、促进网络暴力综合治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若郑强教授所言属实,则吕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郑强教授可积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上述《意见》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吕某的责任。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在查实事情真相后及时发布消息,以还郑强教授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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