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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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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法院部署刑事审判工作

    时间:2013-12-03 09:49:30 浏览:
    导读: 【名律师网 刑事动态】(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孙志平)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牢固树立无罪推定原则、

    名律师网 刑事动态】(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孙志平)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牢固树立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规则……昨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作出部署。


      省法院要求,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惩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领域的严重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公共卫生、非法集资等危害民生的犯罪,依法惩处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犯罪,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


      省法院指出,要牢固树立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规则,正确把握适用疑罪从无规则的适用条件,加强对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理念的宣传,为疑案处理营造宽松、理性的氛围。


      省法院要求,要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全面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做到证据展示在法庭,事实调查在法庭。要保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享有均等的诉讼权利和机会,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最大限度地实现控辩平衡。


      省法院明确,要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非法证据排除,只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提出申请,就应当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侦查和公诉机关应当提供严格、规范的证据证明侦查、讯问活动合法,不存在刑讯逼供,否则,该项被告人供述就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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