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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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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岁男孩冒充绑匪给父亲发信息# “10万赎金”“敢报警就撕票”

    时间:2020-09-22 11:42:47 浏览:
    导读: 在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里,“威胁”一般是以施加杀害、伤害等暴力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而交付财物。利用父母对孩子安危的担忧,使父母产生恐惧,自然也属于敲诈勒索中的“威胁”。

    作者:王平聚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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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自网络,侵删)

      你能想到这是一个11岁的孩子的恶作剧吗?冒充绑匪给自己的父亲发勒索信息!

      你能猜到这个操作仅因为孩子苦于完不成作业怕被骂而采取的“移花接木”行为吗?

      我只能说,孩子你太聪明,脑袋太好使了!

      是不是也从侧面反应了我们的普法教育相当有成效人尽皆知,连11岁的孩子都熟练get了一款犯罪行为的操作。这究竟是好还是坏?

      孩子你这番操作,让很多警察叔叔一顿猛找,让大家格外担心你的安危。

    如果你是年满16岁的大孩子,这般惊动所有关心你的人的“表演”,很可能你会因此涉嫌“敲诈勒索罪”。原因在于,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打击的是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里,“威胁”一般是以施加杀害、伤害等暴力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而交付财物。利用父母对孩子安危的担忧,使父母产生恐惧,自然也属于敲诈勒索中的“威胁”。如果最终被敲诈的对象未处分财产,那也会构成“敲诈勒索未遂”,行为人依法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为你只有11岁,属于无刑事责任年龄,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你折腾那些担忧你安危的警察叔叔,你知道这些警察叔叔有多繁忙,他们有更多真正紧急重要事情需要去处理吗?虽然警察叔叔不会把你关起来严厉教育顽皮的你,估计你的爸爸会好好和你谈谈心的吧。

      朋友们你怎么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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