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平聚刑事团队

(图片自网络,侵删)
2020年7月,一则3分钟的短视频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在视频中,98年的女孩裴某扭曲事实,掐头去尾,哭诉郭某对其性骚扰以及马鞍山公安机关严重不作为,该视频的总阅读量为2.2亿次。后经警方查明,真相浮出水面,实为裴某网上高价售卖劣质银饰被发现,拒不退赔,被买家维权后恶意发声网上。
事情并未完结。3月,裴某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裴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这个事件给我们带来两个方面的思索。
一方面,裴姑娘借网络的力量想解决与郭某的网购买卖纠纷,为何触犯了法律,遭到刑事追责?
原因在于,她编造了虚假信息,并在网络上散布,传播量惊人,视频阅读量达到了2.2亿次。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刑法,则是保护社会法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寻衅滋事罪保护的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既包括传统的生活空间,也包括虚拟的网络空间。
因此,根据裴姑娘恶意网上发声,虚假的信息吸引了网民的关注,评论,严重影响了买家郭某的生活,也对处理该起纠纷的马鞍山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她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工作、网络秩序,已经触犯了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另一方面,这个事件也再次把网络传播力量的强大和不可控摆在我们眼前,提示我们要慎用,善用网络资源。
网络传播是一柄“双刃剑”。社会生活中的任何观点或事件,经过网络的传播,会被无限放大。特别是类似本案中“女生哭诉+性侵+警方不作为”这样的苦情组合牌,非常容易激起广大善良的网民的同情心和义愤。如果视频内容真实,对女孩而言,选择网上曝光,无疑可以很好地推动维权的进行,推动事件朝希望的方向进行。对处理事件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也可以起到很好地监督,促使相关工作得以改善。
而如果类似视频炒作涉嫌虚假内容,肆意扭曲真相,那对事件涉及各方带来的负面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也是对社会生活中良善风尚的莫大的伤害。而对虚假内容传播者而言,事件一经反转,自己也无法从这样的“网络暴力”中顺利脱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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